2006年4月26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一版:法眼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有人发“考试财”的点子你想都想不到
高价转租考点周边宾馆客房
本报记者 慕容梦漪

  4月18日,宁波大学体育学院03级的小赵收到了一条学院发出的短信,这次的内容不是讲座、考试信息,而是一则“警示”:“现收到省教育厅举报信息,有考生反映在4月16日省体育特招考试期间,学校附近宾馆被部分学生包下并以高价转租(给)考生……希各班做好4月21-24日体育高考期间的相关工作,向考生及家长发放相关通告和举报电话……”这一天,该大学体育学院有手机的学生都收到了这条特殊的通知,在校园内引起了不小的波澜。

  现状:考生遭遇高价房
  4月21日,为期4天的省2006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术科考试拉开序幕,宁波大学是其中一个考点。
  4月20日,中学刘老师带着自己的4个考生来到宁波大学。因为去年就遭遇过找房难,今年刘老师就想着提前预订。两个星期前,刚得知考点确定的消息,刘老师就马上电话预订宁大旁边的宾馆。谁知还是慢了一拍,宾馆老板说,早在一个月前,他想订的这几天的宾馆房间就已经被预订一空了,周边其他宾馆也一样。“不过,你们要是真着急,我可以帮你们联系一下包了房间的人,他们手里有房。”
  之后,拿着宾馆老板给的一个号码,刘老师打过去,是一个年轻姑娘的声音,对方很爽快地问刘老师需要几间房,并开出了180元一间的价格。刘老师只得花高价要了两个房间,并约定4月20日交齐现金拿钥匙。
  到了约定时间,女孩飘然而至,但怎么看都不像生意人,刘老师忍不住问了一句:“你工作了?”女孩嘿嘿一笑:“我是大二在校生!”
  刘老师的遭遇,也出现在其他一些带队老师和考生身上。
  宁波某大学学生小陈,同学眼中的准职业商人,去年开始,他瞄准了考试包房这块“蛋糕”。小陈私下告诉记者,去年他包了25间房,两天时间净赚了5000元。“这样做根本不费工夫,当然风险是要承担一些的,如果没人来住,可就要亏本了。”不过,他说,房少人多,没人来住的情况可能性不大。
  过招:不违法却有害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价格是由市场需求来决定的,这时候宾馆价格随供需变动而起伏是正常的,大学生的此种行为不构成违法。”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涛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刘涛说,现在大学生都是通过跟老板的口头约定、缴纳部分订金来预订房间,然后敲定入住考生,用考生证件登记入住,这个过程中没有违法的地方。“如果是事先用自己的证件登记,再转让给别人居住,轻则违反了《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重则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法律约束不了,校方整治的态度却很坚决。自从接到省教育厅的举报,宁波大学就立即开展了各项行动,以确保考生能顺利入住,并且已经根据省教育厅的举报查实了被举报者,发现该人并非宁波大学在校学生。“在确知考点设在我校之初,我们就已经通知学校的宾馆和留学生公寓楼不能进行相关的预订和承包,因此在考试期间学校客房并没有出现被承包的现象。但周边的宾馆和招待所由于是个体经营,经了解确实被部分学生和社会人员预订了部分房间。”学校针对这个问题已经及时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向考生发放印有附近各宾馆的位置、价位、电话的宣传单等。
  刘涛律师表示,生活中有破坏力但不违法的行为不止这一桩。在校学生的行为有学校来制止、引导,其他人则只能靠道德自律了。